第一百七十九章 比武-《诸位,皆随我出剑!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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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狗子今年十岁,个头很,皮肤黑得像炭,缺门牙,还总喜欢咧着嘴巴笑,满嘴漏风。
平时,和七十多岁的爷爷住在一起,每两顿饭都见不到肉,但米饭吃,好歹不至于年纪就饿死。
“狗子”不是外号,而是真名。
因为贱名最好养活,镇上还有许多叫什么根子、阿鸡、阿毛的同龄人,都是一般的命贱如草,不值一提。
作为镇少年之一的林狗子,他的娘亲如今早已去世,是在六年前闹饥荒的时候,实在走投无路,于家中的房梁之上吊死的。
当就下了葬,人吃土一世,土吃人一回。
埋掉自家婆娘后,少一张嘴巴,粮食便算勉强够吃,扛过了那场死人颇多的惨烈饥荒,林狗子的爹在消沉了一年过后,外出打工赚钱。
而今已有两年多了,狗子他爹一年寄回来一次钱,用作日常开销,图个温饱。
两年来,父子待在一块儿的日子,满打满算都没有超过一个月。
这个有着贱名狗子,人如其名般轻贱,活到了十岁,却连肉都没有吃过几回的孩子,在半个月前,经历了一件非常值得骄傲,连最梦都感到幸福的事情。
他爷爷陪他去了一次城里。
对于乡下长大的少年人而言,城里可是样样都好,吃的、喝的、用的、玩的,全是些没见过的,花花绿绿,要多稀罕就有多稀罕!
因为兜里没带多少钱,还要留着吃饭,他和爷爷在桥底下,给那位书先生捧了两个时辰的免费人场,一个铜板都不用掏,白听便是了。
那场书,章节名为——“傲世秋郎仗剑入仙宫,半百岁月炼兵终成空”。
内容讲述的,是一个大概发生在十年前的江湖故事。
主角,是一个恣意妄为到了无法无地步的青年侠客。
发生的地点,则是在一座唤作“至尊剑宫”的宗门内部。
回村后,生性还算聪明的少年林狗子,兴致勃勃,凭借对那一回书的新鲜记忆,和十几个同龄的孩子,一块儿玩起了角色扮演的趣味游戏。
“呔,秋金,是谁派你来这里找我的?!”
一名脸蛋肉嘟嘟的胖孩,手里握有一根木枝,枝头指着少年林狗子的鼻子大声喝道,摆出一副义愤填膺的姿态,装成很是愤怒的样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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